????第一條?
為準確評估廣西壯族自治區小額貸款公司信用風險,真實反映業務質量,促進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高質量發展,依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8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2020年9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桂政發〔2009〕7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桂金監貳〔2022〕5號)等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
????第三條?風險分類應達到以下目的:
(一)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樹立審慎經營、風險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小額貸款公司行業貸款的實際價值和風險程度,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貸款質量。
(三)及時發現小額貸款公司信貸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貸款管理。
(四)為判斷貸款損失準備金及核銷呆賬是否充足提供依據。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風險分類遵循以下原則:
(一)真實性原則。風險分類應真實、準確地反映業務風險水平。
(二)及時性原則。按照借款人履約能力以及業務風險變化情況,及時、動態地調整分類結果。
(三)審慎性原則。業務風險分類不確定的,應從低確定分類等級。
(四)獨立性原則。業務風險分類結果取決于小額貸款公司在依法依規前提下的獨立判斷,不受其他因素影響。
??????????????????????????第二章?風險分類
????第五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本指引,至少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后三類合稱不良貸款。
(一)正常類: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
(二)關注類: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三)次級類:借款人依靠其正常收入無法足額償付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四)可疑類:借款人無法足額償付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會造成較大損失。
(五)損失類: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第六條?業務風險分類是通過評估貸款業務風險預計造成公司資產損失程度進行分類。主要參考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還款記錄。
(三)借款人的還款意愿。
(四)貸款項目的盈利能力。
(五)貸款的擔保。
(六)貸款償還的法律責任。
(七)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管理狀況。
(八)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進行處置后的情況。
????第七條?對貸款進行分類時,要以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營業收入作為貸款的主要還款來源,貸款的擔保作為次要還款來源。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現金流量、財務狀況、影響還款能力的非財務因素等。
????第八條?不允許以客戶的信用評級代替對貸款的分類,但可作為貸款分類的參考因素。
????第九條?同一戶債權原則上不允許拆分分類,該借款人的任一筆業務發生分類調整事項,其他貸款業務應根據業務實際情況、風險程度、抵押物或擔保情況等作出符合真實情形的分類。
????第十條?下列貸款應至少歸為關注類:
(一)本息雖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組、分立等形式惡意逃廢債務的嫌疑。
(二)改變貸款用途。
(三)有證據證明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有重大違約行為,或貸款被劃為次級類。
(四)本金或者利息逾期(含展期)不超過90天(含)。
(五)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發放的貸款。
????第十一條?下列貸款應至少歸為次級類:
(一)經小額貸款公司評估抵質押資產覆蓋貸款本金比例低于1.2倍。
(二)擔保抵質押物被查封、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嚴重行政處罰或出現重大被訴案件。
(三)有證據證明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被劃為可疑類或損失類,具體分類時要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態、經營情況、現金流狀況、擔保措施等因素審慎進行風險分類。
(四)本金或者利息逾期(含展期)超過90-180天(含)。
????第十二條?下列貸款應至少歸為可疑類:
(一)經小額貸款公司評估抵質押資產覆蓋貸款本金比例低于1倍。
(二)借款人涉及重大不利事件,被有權部門勒令停止經營。
(三)本金或者利息逾期(含展期)超過180天以上。
(四)借款人因惡意逃廢債、存在老賴行為被納入失信懲戒名單。
????第十三條?下列貸款應歸為損失類:
????(一)借款人進入破產程序,且無重組盤活可能。
????(二)
通過所有可能的措施預計能收回極少的本金,經小額貸款公司評估貸款損失概率在80%以上。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將不良類資產上調至正常類或關注類時,應符合正常類或關注類定義,并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二)經小額貸款公司評估認為,借款人未來能夠持續正常履行合同。
????(三)經小額貸款公司評估認為,借款人新提供擔保抵押物后能夠覆蓋當前債務本息。
?????????????????????????第三章?風險分類管理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要加強貸款風險分類的管理,完善風險分類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和修訂貸款風險分類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二)保證貸款分類人員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三)加強貸款檔案管理,保證分類資料和檔案準確、連續、完整。
(四)建立有效的貸款組織管理制度,形成相互監督制約的內部控制機制,保證貸款分類的獨立、連續、可靠,確保分類結果真實有效,并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六條 業務風險分類管理制度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分類流程、職責分工、分類標準、分類方法、內部審計、風險監測、統計報告及信息披露等。
第十七條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業務類別、合作機構類型、產品結構特征、歷史違約情況等信息,結合本單位業務組合特征,明確各類業務風險分類的方法。分類方法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八條 小額貸款公司須完善業務風險分類流程,明確“初分、認定、審批”三級程序,加強各環節管理要求,建立有效的制衡機制,確保分類過程的獨立性、分類結果的準確性和客觀性。
第十九條 小額貸款公司至少每季度對全部業務進行一次風險分類。對于借款人財務狀況或影響債務償還的因素發生重大變化的,及時調整風險分類。
第二十條 小額貸款公司在貸款分類的基礎上,應及時足額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核銷損失類貸款。
第二十一條 小額貸款公司依據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及時披露業務風險分類方法、程序、結果以及損失準備計提、損失核銷等信息。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依照本指引規定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風險分類進行監督檢查,并根據貸款風險狀況采取相應監管措施。
第二十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各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業務風險分類管理情況,包括業務風險分類有關的統計報表和分析報告。
第二十四條 各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年度考評時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風險分類管理狀況及效果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反饋小額貸款公司,評估結果作為監管評級的重要參考。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風險分類監管要求的小額貸款公司,各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視情節輕重采取風險提示、監管談話、出具監管函、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等監管措施。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指引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小額貸款公司參照本指引制定公司貸款風險分類管理辦法,并根據實際情況完善分類制度,細化分類方法,但不得低于本指引的標準和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制定或修訂貸款分類制度后30日內報各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自本指引印發之日起,全區小額貸款公司新發生的業務按本指引要求進行分類。